为做好医院医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医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建设内涵质量,打造医院特色服务品牌,医院按照“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才需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坚持学术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同时,医院也将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引进条件
(一)本公告所称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第三层次人才、第四层次人才和优秀博士(博士分为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
(二)医院引进的医学高层次人才,应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有关法规制度,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第一层次人才(国家级人才)具有高级职称,同时满足第一至四条件之一和第五条件之一:
(一)在本学科技术上,能填补湖南省空白,并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
(三)担任全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或全军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
(四)在复旦医院排名前20名医院曾担任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的;
(五)科研能力较强,有以下表现的: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5的;
(2)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相当层次基金获得者;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区论文3篇以上,其中单篇影响因子大于20分的。
第二层次人才(省部级人才)具有高级职称,同时满足第一至四条件之一和第五条件之一:
(一)在本学科技术上,能填补衡阳市空白,并在省内或者军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省部级或军兵种人才工程人选;
(三)担任全国专业委员常委、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相当级别会专业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
(四)在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综合排名百强医院曾担任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的;
(五)科研能力强,有以下表现的: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的、二等奖排名第1;
(2)国家级基金或省部级重点项目获得者排名第1的;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5篇以上,其中单篇影响因子大于10分的。
第三层次人才(地区级人才)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不超过50岁,同时满足第一至三条件之一和第四条件之一:
(一)在本学科技术上,能填补医院空白,并在地区或者战区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担任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地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相当级别会专业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的;